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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口商来说,进口货物的通关程序一般分为四个步骤:申报进境、检验货物、缴纳税费和凭单提货;就海关立场而言,可分为四个步骤:接受申报、检验货物、征税和放行结关。
进口申报
进口货物到港后,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可以按照国家海关法律、法规向海关申报验放。
申报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相关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过境申报的,海关将根据过境时间按照进口货物的CIF或CIP价格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留金;三个月以上未申报的,海关可以出售。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如仍有余额,自货物出售之日起一年内返还给已申请的收货人。
填写报关单
进口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进口报关时,应当如实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交验单证
申报的相关文件是指与货物相对应的文件和文件,支持报关单填写。除报关单外,报关单可分为三类:基本文件、特殊文件和预备文件。
审查检验
审核报关单
海关对报关文件的审查是进口报关的核心环节。在实际业务中,海关首先不得审查报关文件,然后对情况和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
检查进口货物
除海关批准的免检进口货物外,必须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海关检查。海关确认检查后,由现场接单的海关人员打印检查通知书。海关检查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现场,并按要求配合海关检查。检查结束后,陪同人员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缴纳税费
中国实行普通和优惠两种的复式税收制度。税收商品目录采用国际商品分类目录,税收原则上采用国际原产地原则。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关税、协议关税、特殊关税和普通关税。需要缴纳的费用和海关税由国内其他税法规定。海关在进出境环节取代其他机关征收的税款,包括增值税、船舶吨税和消费税。海关除征收关税和关税外,还有监管费、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
放行
海关在初审和验货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放行前,派专人对进口货物的综合文件和检验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报关单位手续齐全,文件齐全,货物合法并按规定纳税后,在货运文件上签字放行,或海关出具的提货单放行。首先,海关同意货物进入中国。然而,海关仍将对未来具体减免税待遇的进口货物进行后续监管。海关放行后,进口商可以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