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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不少艺术品、收藏品、保健品、工艺品都可能涉及濒危物种成分。从国外进口这些商品至中国时,若未提前完成濒危物种相关审批程序,将可能面临扣关、退运甚至行政处罚。因此,掌握濒危物种进口的合规路径,是外贸企业规避风险的关键环节。
一、CITES附录与中国适用范围
所有受控物种都被列入CITES附录I、II或III中。附录I为禁止商业贸易的极度濒危物种(如虎、熊猫、象牙等),附录II和III则允许在许可下进行进出口。我国依据《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对相关贸易行为进行监管。
例如,从非洲进口蛇皮手袋、美洲进口龟类标本,或从东南亚进口红木家具,均需持有出口国CITES许可证,且由出口海关统一核验原件并盖章,然后到达中国海关后提供国内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办理进口手续。
二、海关通关流程及所需材料
进口涉及濒危物种的商品时,需在报关阶段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正本CITES出口许可证(或再出口证);·国外发票与装箱清单;
·国内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产品归类与用途说明;
·部分地区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检疫证等。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口岸,濒危物种查验一般归口于直属海关动植检部门,并辅以电子联通系统比对验证。如手续齐全,通关周期通常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
三、违规案例与风险提示
部分海外采购或跨境网购中,买家常因“不了解产品成分”而误购受控物种,例如含有麝香、海马、燕窝、象牙、玳瑁等成分的商品。这类行为在入境环节会被认定为非法进口,严重者将被列入信用记录甚至追责。
另外,在申报时误归类为普通工艺品、乐器或家具,也可能因监管识别出问题而被补税、退货或销毁。建议企业定期查询海关禁限目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进口前评估。
四、趋势与政策动态
近年来,中国进口端对濒危物种监管趋于统一化、智能化。例如海关总署已启动所有口岸的“CITES数字核放”,使进口审批与放行效率明显提升;同时,与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数据联网,逐步实现多部门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