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
进出口咨询热线:
137 6109 5177
联系人:李经理:
邮箱: rika@channelsh.com
137 6461 5105
联系人:金经理
邮箱:fraceen@channelsh.com
意见箱customer_service@channelsh.com
在全球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方面,中国作为 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濒危物种进出口审批机制。不论是出口、进口,还是再出口,商品涉及 CITES 附录内的动植物或其制品时,都必须依法申请相应许可证或物种证明。
一、明确申请类型与适用范围
出口许可(Export Permit):用于中国向境外出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需向所在地国家濒管办提交。
再出口许可(Re-Export Certificate):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暂存后向第三国出口的情况。
进口许可(Import Permit):若目的国即为中国,则目标进口国为申请方,出口方向中国,则需向中国海关申请入境 CITES 许可。
二、所需材料一览
1.企业营业执照及业务备案信息;
2.CITES 物种清单与 HS 编码清晰对照;
3.商品用途说明与技术参数说明;
4.最终用户及进口应用计划;
5.濒危物种检测或鉴定结果(如标本、原材料等)。建议提前与海关 CITES 官员或所属省级濒管办沟通,获取当地点资料清单,避免遗漏。
三、申请流程关键阶段
1.材料准备阶段:按照濒管办要求,准确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性、用途、产地等资料。
2.现场审核阶段:部分物种需送交有资质机构鉴定。
3.许可证签发阶段:批准后可领取电子或纸质许可证,限期使用,在通关系统中上传许可证编号。
4.报关阶段:将许可证作为通关附件提交,对接海关查验。
四、实操建议与注意事项
·选择对接口岸时注意: 北京、广州、上海等主力口岸已设专门团队对接 CITES 单证;中小口岸则灵活性高但办理时效较慢。
·做好时效预估: 物种鉴定和许可证审批可能需要 5 到 25 个工作日,尤其是高附录物种。
·分类填报务必精准: 商品描述、数量单位与 HS 编码务必与申请信息一致,否则会被退件要求补正。五、趋势
中国濒管政策已经进入电子化与流程自动化,如全国统一电子 CITES 平台正式上线已经又3年了,实现“线上申请、自动比对、一网通关”的高效通道,大幅提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