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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3C是什么?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要求,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无需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3c认证素材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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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解释

1.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请各申请单位根据注册地所在及业务分工范围到主管地海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程序为:

1、对需要备案的情况,携《上海海关减免税备案指南》所列相关文件到主管地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备案审批后领取《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登记表》;

2、签定进出口货物订货合同后,携《上海海关减免税审批指南》所列相关文件到主管地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经审批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后方可到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报关提货手续;

3、货主单位进口的减免税货物涉及解除监管、企业终止经营、企业整厂迁移关区、异地监管、产权变更、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等事务时,携《上海海关减免税后续管理指南》所列相关文件到原主管地海关办理减免税后续管理手续。

由于政策及相关规定随时可能调整,本指南部分内容可能出现变更和疏漏,敬请原谅。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二)实施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验放机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各口岸分支机构。

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即为免3C):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解释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的设备/零部件(不包括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来料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二)实施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机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

三、符合以下情况的进口产品,经各直属局认定,可无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1)ATA单证册项下的商品。

(2)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内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

(3)境外企业申请CCC认证的送检样品。报检时要求贸易关系人提供CCC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送样通知书原件(含申请人、进口商、样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4)出口后退运入境的货物。国内生产的专供出口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复进口时不适用本款。报检时要求贸易关系人出示该货物原出口证明文件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提供关于货物入境后处理方式及保证入境后不进入流通领域销售的声明。

我国为了确保相关进口产品的质量及维护广大国内使用者的切身利益,对一些进口产品需要通过我国的CCC质量认证方可进口,但是对于一些小量进口且非销售用途的产品,我国也设立了相关的便利进口政策,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我司可以代办免3C。即:CCC免办进口

申办免3C 认证手续如下:


1.免办3C认证申请书

2.免办3C认证情况说明、免于办理3C认证证明申请延期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票复印件

5.装箱单复印件、运单复印件

6.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填写范例:预录入报关单

7.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8.委托书

9.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填写范例:免办3C认证所需文件《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

如您有其它不明之处请您致电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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